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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1章(1 / 2)

一身转战三千里,一剑曾当百万师1。保卫家国、成就功名,当少年人的眼里只剩下豪气,又怎么会想得到腐烂的尸骸和挥之不去的死亡。

奉玄看不透韦衡这个人。韦衡不是自愿当兵的人,而是被命运推入了军队的人,他从死人堆里爬了出来,虽是年少的将军,却很少有骄纵的时刻——他曾对奉玄和隐微药师说,他觉得自己站得不稳,因为有时他想想自己的身份,就会看见,自己那功名其实是由一颗颗骷髅头堆起来的。

落在韦衡手臂上的黑鹰鹰爪尖利,轻轻一停就能抓破衣服,韦衡没披披风,穿着甲衣,所以敢让那鹰落在自己身上。他对奉玄说:“不用怕,这鹰我认识。”然后对随行的四个人说:“等会儿备好弓,前面可能有狼。”

冲雪不喜欢那只落下来的鹰,朝它狂吠了几声,韦衡抬臂把那鹰放走了,然后揉了冲雪两把。

一个人问:“少将军,那鹰不轻吧?”

韦衡笑着说:“是不轻,下次让你试试?你能抬起胳膊把它放走,我给你半匹绸子。”

“说定了啊,试试,我一定试试!少将军喝水吗?”

“你的水你自己喝吧,我在马背上就喝过了。”

“哎。”

韦衡问奉玄喝不喝水,他对奉玄说:“奉玄,路上你要是有事,一定要直说,别让我猜。我照顾不到那么多事,没心思猜来猜去。”

“嗯。”奉玄点了点头。冲雪蹲在奉玄身边喝了一些水,奉玄捏了捏它的耳朵。奉玄问韦衡:“那鹰是心准哥的?”

“是屏姨的。”

“戚录事的鹰?”

“对,没想到吧。那鹰我屏姨养大的,有时也跟着我出来。估计这次它也只陪我一会儿,自己找个吃的,等一下就飞回去了。”韦衡看了一眼天色,说:“一会儿继续走了。狗没马跑得快,我不让冲雪跑了,它也上马,我们中午才能到。到了范宁,你不要乱走,先跟在我身边。”

“我不乱跑。”

“行。”韦衡问跟随的人:“屁股疼吗?不疼就走了,换大路走。”

骑马的人的屁股最遭罪。骑在马上,难免颠簸,奉玄下山后,第一次长时间骑马时,大腿内侧被磨得青了一大块。

经常跟在韦衡身边的那名叫高勒的好汉回道:“少将军开什么玩笑,咱哥几个什么时候叫过疼,大路朝天,咱这就走!”

“走!”

韦衡上了马,单手拽着缰绳,不再挂着弓,而是用另一只手将弓拿在了手里。除了奉玄之外,韦衡等人的马的马尾都被他们编成了辫子:韦衡几个人经常骑马,对马匹的熟悉程度远远高于其他人,在战场上,不处理马尾,马尾万一被挂住,那遭殃的可就是骑在马上的人了——久而久之,行伍中的人就都有了为马绑马尾或者辫马尾的习惯。

范宁郡在博庆郡西边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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